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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住)第3回 永住申请时所谓的「独立生計」指什么意思?



永住申请时,有一项是独立生计的要求。

独立生计的要求是指,申请人将来需要拥有足够维持安定家庭生计的资产或技能,而不会给公共造成负担。比如,收入金额很低,需要靠社会救济才能保证日常生活的情况,那通过永住许可的可能性就会很小。


关于具体的年收入金额

日本法务省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申请标准金额,

一般情况下,需要最近5年的家庭年收至少在300万日元以上。

申请者本人的年收超过300万日元就可以,如果略有不足的情况,配偶者或者其他同居家庭成员的收入也可以算入其中。

※请注意,近年来持有「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家庭成员的打工收入,通常不会加算到家庭收入中去。

・现在持有就劳类在留资格的外国人,需要审查最近5年的年收,

・如果是现在持有配偶者签证的外国人,需要审查最3年的年收。


证明年收的方法

需要申请人提交相关年度的,「纳税证明书」「课税证明书」。

可以到自己日本居住地的市区村役所申请开具。

公司发行的「工资单」「源泉征收票」不能作为证明材料提交。

※永住申请时,所有税金的缴付是绝对必须的条件,如果开具证明书后发现有未缴付的税金,一定要全额缴付后再次申请开具全额纳税后的证明书。


关于抚养人数

并没有具体的关于抚养人数限制,但是假如申请人年收刚刚到300万日元,抚养人数却有4个人,那300万日元的年收将被认为很难保证独立生计的稳定性,从而对申请结果造成影响。

所以,如果有抚养人的情况,通常每加1名,所需要的年收要增加60万~80万日元。

所以假如抚养人数有4个人的情况,至少需要的年收条件为:

300万日元+60万日元x4人=540万日元。


关于转职

如果申请人在转职到一家新公司后马上申请永住,有可能会被认为收入的稳定性有欠缺,而增大不许可的可能。所以建议,转职到新公司以后,至少工作满1年以上再开始申请。


申请人没有工作的情况

持有就劳类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原则上需要本人自身的年收超过300万日元,

但是,持有配偶者在留资格的申请人作为主妇等,没有工作及收入的情况下,申请人的配偶者的收入能够满足独立生计的要求,也可以申请永住。比如,申请人是持有「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主妇,其配偶者是持有就劳在留资格的一般会社员,只要证明配偶者的收入符合要求,也可以申请永住。


公司经营者的永住申请

公司经营者申请永住时,自己的董事酬劳金额是审查标准之一。有的公司经营者通常会把自己的董事酬劳定的很低,同样如果最近5年不超300万日元的话,也有可能被认为不满足独立生计要求。另外,特别是中小规模公司,不仅是经营者自己个人的董事报酬,公司整体的经营状况都会对永住申请结果造成影响。比如,即使申请人的董事报酬很高,但是公司一直都是赤字经营,那很有可能被认为是缺少安定性和持续性而对申请结果造成不利的影响。


最后强调一下,本文所提到300万日元标准,并非日本法务省或者其他法律条文明文规定的金额。是通过,在目前为止诸多的永住申请实例,以及日本的一般社会生活状况推导出来的金额。所以即使在年收金额上略有不足,通过本事务所追加其他可以作为加分项的因素的说明材料,可以尽可能的增加申请许可的可能性。

若在申请永住之前,关于年收,抚养人数等问题有任何的问题,欢迎和本事务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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